深圳化妆品加工资讯:所有化妆品需备案,食药局将进行大规模抽查!
2016-03-14 来自: 深圳市伊莲百丽化妆品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473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未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而生产和销售化妆品的企业为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其生产的化妆品属于非法产品。
鉴于国家食药局对美容化妆品监管政策的调整,要求所有生产及销售的化妆品需要提交备案,且包装标示内容需要符合国家备案要求。近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局将对省内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审查,针对化妆品的备案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大规模抽查,未备案的包材将不允许再存放于化妆品生产工厂仓库。
据了解,此次大规模抽查的事项将包括五点:
第一,样板房及展示柜必须只能展示备案的产品,未备案的产品一律不能上架展示。特殊化妆品,无证产品及未备案不能上架展示;
第二,车间生产产品必须是备案通过的产品;
第三,仓库存放的半成品及包材必须是备案通过的产品,特殊化妆品产品必须是以已备案完成的产品存放;
第四,仓库不能存放未备案的产品、包材以及特殊化妆品未备案的产品、包材;
第五,票据要符合要求。
我司-深圳市伊莲百丽化妆品有限公司将积极配合食药局的检查工作,做到:合法生产,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