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化妆品加工资讯:所有化妆品需备案,食药局将进行大规模抽查!

2016-03-14  来自: 深圳市伊莲百丽化妆品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377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未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而生产和销售化妆品的企业为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其生产的化妆品属于非法产品。

   鉴于国家食药局对美容化妆品监管政策的调整,要求所有生产及销售的化妆品需要提交备案,且包装标示内容需要符合国家备案要求。近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局将对省内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审查,针对化妆品的备案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大规模抽查未备案的包将不允许再存放于化妆品生产工厂仓库。

   据了解,此次大规模抽查的事项将包括五点:

第一,样板房及展示柜必须只能展示备案的产品,未备案的产品一律不能上架展示。特殊化妆品,无证产品及未备案不能上架展示;

 

第二,车间生产产品必须是备案通过的产品;

 

第三,仓库存放的半成品及包材必须是备案通过的产品,特殊化妆品产品必须是以已备案完成的产品存放;

 

第四,仓库不能存放未备案的产品、包材以及特殊化妆品未备案的产品、包材;

 

第五,票据要符合要求。

   我司-深圳市伊莲百丽化妆品有限公司将积极配合食药局的检查工作,做到:合法生产,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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